涉诈骗药业公司20万元装修费 前销售及营业经理被廉署起诉
2019-01-30 17:22
赵诗茵,36岁,香港永明药业有限公司(永明)前销售及营业经理,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2月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永明销售及营业经理,该公司从事买卖中药材、健康食品和营养补充品。她受永明的营运人指示委聘一间建筑公司为两个位于元朗一个购物中心的新承租铺位进行翻新工程。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期间向永明虚假地表示,该建筑公司就有关铺位作出的装修工程报价为25万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永明把一笔10万元的款项存入以她的亲属名义开立的一个银行户口,作为该装修工程的首期费用,导致她的亲属获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8年1月22日,就该装修工程向永明作出相同的虚假陈述,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永明签发一张10万元的支票作为该装修工程的中期费用,有可能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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