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指疑犯私隐从不是蒐证考虑因素 警认无交代犯人照成证供
2019-01-30 14:12
梁天琦、「美国队长」容伟业等四人2016年大年初二涉嫌参与旺角砵兰街暴动一案审讯今踏入第43天。拘捕容伟业的警员今庭上承认,当时根据自己基本观察和与容的对答反应,没有向容确认对方是否《残疾人士登记证》持有者,便拍摄疑犯个人照作呈堂证供。
驻守港岛区反三合会组织警员陈定邦于16年2月9日下午,于容伟业位于青衣的寓所内以暴动罪拘捕他,警诫下容保持缄默,陈与随行警务人员随后在该单位进行蒐证。在青衣警署报告后,警员羁押容到秀茂坪警署,为他进行疑犯登记程序。陈负责容的搜身程序,确认容身上没有危险品后便转交另一位警员记录疑犯身上财物。然后陈又为容拍下数张犯人照片存档。
陈定邦稍后接受容伟业代表大状李炜键盘问时承认,进行疑犯登记程序前,没有过问容是否持有《残疾人士登记证》,又不曾交代当时拍下的个人照日后会成为呈堂证供。陈补充,只向容表示照片将有「调查用途」,又指凡涉及刑事罪行,疑人的私稳从来不是蒐证时的考虑因素。被问到陈有否察觉容行为有异,包括「鹦鹉学舌」般重覆问题的部分字眼,陈表示没有,因此没有查问容是否《登记证》持有者。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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