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再有3男被控暴动罪 转区院审理

2019-01-30 13:41

首被告谭百熙。陈楚琨摄
首被告谭百熙。陈楚琨摄

2016年大年初一发生「旺角暴动」,至今近3年检控行动仍持续中,今再有3男子被控暴动、刑事毁坏及纵火等罪,案件在西九龙法院提堂,3人暂无须答辩,案件将转往区域法院处理,押后至3月13日再讯以等待修改转介文件。3人续以原有担保条件外出,不准离开香港。

3名被告依次为21岁谭百熙,任职酒保;30岁陈舜尧,任职游泳教练;22岁王国斌,报称为学生。

谭百熙被控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陈舜尧则被控一项纵火罪,指他在上述时间烧毁香港体操会的横额。王国斌则被控一项刑事损毁,指他同于上述时间在山东街,联同其他人损坏行人路。谭及王另被控一项刑事损毁,指他们在山东街损坏一块指示牌。

法庭记者:陈楚琨

第三被告王国斌。陈楚琨摄
第三被告王国斌。陈楚琨摄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