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危驾致男司机堕桥下身瘫痪 女车长:当时突然强光刺眼已即时扭軚
2019-01-24 13:18
前年8月在荃湾路天桥发生恐怖车祸,警车驶到桥上调查两辆私家车轻微相撞的事件时,一架双层九巴突然猛撞警车引致多车连环碰撞,当年年仅23岁的私家车男司机被撞至飞堕13米后撞到桥下车辆,再飞弹到车尾箱以致满身鲜血与多处骨折,及后证实下身瘫痪。九巴女车长否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
女被告林瑞慈在录影会面时表示自己21岁已获驾驶执照,驾驶巴士的经验长达15年,情绪较稳定及咨询法律意见后决定对警方表明自己在案发时突然看见刺眼的强光,「已经嗱嗱临转軚」,收掣不及并已撞到警车车尾,林指自己初步估计「强光」来自拖车的警示灯,而且该强光影响其视野范围,并指见到强光后「已经第一时间已『抽头』(意指扭軚)」,「好快!4秒度就已经撞咗落去」并听到碰撞声。
当警员问她「啲光点刺眼法?」,被告便开始张口结舌,然后说:「唔答」,再解释指自己「揸车咁多年,未试过见到咁刺眼嘅强光」,「好似电筒近距离射入眼咁样,无闪过」,但被告承认自己在案发时没有减速或刹车,并相信「强光」是来自拖车警示灯。警员立即反问被告「点解当时唔同警察讲?」,被告辩称:「当时好乱,个个喺度抬伤者,无人问过我嘢,而且我要问法律意见」。
被告坚称她看见强光后立即向坐在巴士楼梯后三排的男熟客指有「好刺眼嘅强光」,但男熟客「怕俾咩口供会有咩问题」故不肯作供。被告又补充指案发当时警方没有设置路障或「雪糕筒」,警车亦没有开其红蓝色警示灯,「都无示意驾驶者唔好行住」。被告指案发后警车虽然「撞扁晒」,但「希望警察查吓拖车强光的watt数(瓦数),希望还我小小嘅公道」。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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