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被判囚上诉得直 刘铁民获减刑即时获释

2018-12-27 11:20

警方在2014年占领运动后拘捕多人,控告他们违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亚皆老街阻碍警方及执达吏清场。其中一名示威者、73岁老翁刘铁民受审后被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罪成立,被判囚4个月。刘铁民今月初上诉刑罚,要求改判缓刑。上诉庭法官今早颁布裁决,认为刘并非策划占领的人,他的刑罚却反常地重,遂批准减刑并让刘即时获释。

早前获准保释的刘因故未能出庭,控方建议押后案件再考虑处理方式。法官指刘虽然失联,但上诉人按例无需在民事上诉中出庭应讯,加上法庭决定即时释放他,反建议控方无需坚持对违反保释条件的刘发出拘捕令。

原审法官陈庆伟认为,刘铁民与事件另一被告、被判囚3个月的热血公民副主席郑锦满一样,有深入而广泛的参与。刘不但出现在亚皆老街占领区,更站在高台上展示要求真普选的标语,并协助主办方移除高台,其后又折返并站在警方防线前,直至被捕一刻。

惟上诉庭认为,刘铁民并非占领运动的策划者,与郑锦满不同。另外,刘与本案另一被告翁耀声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相差无几,翁的刑期仅次于刘,却被判处比刘轻得多的刑罚。

上诉庭又指,原审法官在刘铁民参与拆除高台一事上推论过多,法庭亦难以理解原审法官何以认为,翁耀声整天在占领现场以扩音器作广播,其参与却不像刘铁民般深入而广泛。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0:53
更新时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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