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4岁女童】庭上播片证女童遭金属夹夹鼻难呼吸 两保母押后判刑

2018-12-19 13:51

冯家宝(左一)和陈天佑(左三)。
冯家宝(左一)和陈天佑(左三)。

两名女保母去年代女性朋友照顾4岁女童期间,声称因女童经常「讲大话」而「无耐性」,出手拳打女童面部及身体多处遍体瘀伤擦伤,又以打火机烧伤女童腿部,更捏其阴部,更引发半昏迷、呼吸器相关肺炎连带败血性休克及右视盘出血等。两名相恋12载的女被告承认一项虐儿罪,偏向男性打扮的首被告亦承认一项管有危险药物及一项管有适合或拟用作吸服危险药物的器具罪。案件押后至2019年1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女童的心理报告。

在庭上播放约10分钟由两名女被告包括以男性打扮的陈天佑(37岁)及冯嘉宝(42岁)自行录下的短片,片中4岁女童被一个比其鼻子更大的大型金属文件夹夹著鼻子,眼部肌肤被紧扯,眼部红肿,被夹鼻后声音亦暂时变声,不能以鼻子呼吸,女童哭泣瑟缩亦表现害怕。 自称为女童「契妈」的二人迫女童说出:「如果我再讲大话,就塞我入垃圾桶掟出街」,女童一直支吾以对,但冯在片中指「录紧影下次做证」,「放松,唔使紧张,用口唞气」,「我会up条片上YouTube话比大家知你有几跩」。

陈见女童不肯把句子说出口,便不断激动地大力拍打女童鼻上的大铁夹,又扯女童的衣领不断大力摇晃其身体,指:「咁简单嘅嘢你都做唔X到,冇心装载」,「拎你个屎坑脑出黎记X住」。冯便在旁阿谀奉承:「佢唔系唔识讲系唔讲咋」。突然一声巨响,陈大力拍打女童鼻上的铁夹后拿走该铁夹,冯看到后更指:「夹完高左喎个鼻,靓左」,又称「(女童)摆明特登,因为你(首被告陈天佑)夹佢,佢报复心好(重架)」。

案情指,女童妈妈于狱中认识首被告陈天佑,女童妈妈从2016年9月至12月每星期大约3日把两名女儿交托给两名被告照顾。女童妈妈于2017年1月24日至30日期间曾经以WhatsApp及Facebook讯息联络陈,但不得要领,即使登门造访而没有人应门便离开。陈于2017年12月1日早上致电女童妈妈指女童弄伤下巴并失去知觉,陈为她进行心肺复苏法后恢复意识,但在女童妈妈及亲生父亲到场时,女童已经陷入半昏迷并遍体鳞伤,在送院途中不断抽搐呕吐。

女童被发现双颊、眼周、耻骨上区、双腿、双足、左臀、右胁腹瘀伤,下巴裂伤,脸部、下肢、双外耳道擦伤,牙齿松动,左鼻梁、右颞、双眉有疤痕等,有可能营养不良,手术后一度出现呼吸器相关肺炎(ventilator-associated pneumonia, VAP)连带败血性休克(septic shock)。

首被告陈天佑(37岁)被捕后在警诫下说:「因为个𡃁妹成日讲大话,又推跌我啲嘢,令到我好嬲,我先打佢,同埋用火机辣佢」。次被告冯嘉宝(42岁)被捕后在警诫下则说:「都系BB成日讲大话,搞到我好炆,我先用手打过佢几巴,对唔住呀」。

两名女被告为以男性打扮的陈天佑(37岁)及冯嘉宝(42岁)。控罪指她们于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在旺角花园街一分间单位内,对女童X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下,故意虐待X,即袭击X及让X独留在该单位。首被告陈天佑另被控一项管有危险药物及一项管有适合或拟用作吸服危险药物的器具罪。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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