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前神学院生裸照恐吓未成年少女 判囚10月
2018-12-19 13:15
已婚前神学院男学生2016年暗中与从网上结识的未成年女学童交往,取得对方裸照后威胁她再传送更多淫亵照片,否则将已收到的裸照全数上传至少女所就读中学的互联网。刚遭停学的被告早前承认促使对方提供儿童色情物品和恐吓对方,今徐绮薇裁判官在屯门裁判法院判刑时表示,法庭有责任保护未成年少女,阻止歪风蔓延。徐官考虑到被告最终从女事主收到对方25份色情物品,重犯机会属中等,遂判囚10个月。
辩方今为31岁被告周北权求情时指,被告没案底,理解自己的恶行已铸成大错,认罪后将案情全盘供出,显示被告清楚的悔改心。被告又曾向牧师、家人、学院教授和同学坦白交代事件。其太太求情信中指被告已知错,又赞许被告是一名好丈夫、和一名负责任的爸爸,恳求法庭容许被告继续做一位好父亲。
辩方续指,涉案的25份儿童色情物品仅属一级,即最低级别,部分是当时就读中三、14岁的女童主动发给被告,2人没曾有任何性接独。辩方又强调被告除了恐吓少女,仅「促使」对方提供色情照,不涉及协助或教唆。
徐官强调被告心理报告反映他重犯机会中等,法底有责任保护无知未成年少女。被告威胁对方将裸照上传互联网,对她构成精神痛苦。徐官明白被告有悔意,但就被告卑鄙行为法庭须严肃处理,以阻不道德的歪风继续蔓延,遂判被告入狱10个月。
被告与妻子育有一名3岁儿子,拥有副学士学歴。被告曾到特殊学校任教学助理,又曾在志愿机构工作,被告承认网上交友仅为纾缓生活压力。事件被揭发后,被告理解自己的罪行对受害人构成伤害,深感后悔。其精神科报告亦没有表示被告有任何变态倾向或精神问题。心理报告反映被告认罪后经常哭泣,情绪受影响。被告事后对以裸照威胁女事主一事感到羞耻和后悔。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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