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珠机大王风暴】注册处暂缓更改董事名册 冈田和生申司法覆核被驳回

2018-12-19 16:46

冈田和生与儿子知裕争夺公司的控制权而兴讼。资料图片
冈田和生与儿子知裕争夺公司的控制权而兴讼。资料图片

日本弹珠机大亨冈田和生与儿子知裕争夺公司的控制权,事件闹上本港法庭。冈田去年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更改其在港注册的公司的董事资料,以反映冈田获重新委任为董事,2名知裕阵营的董事则被革职。惟公司注册处以公司股权转让争议未决为由,暂缓处理申请。冈田今年5月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法官今午颁布裁决驳回申请,并指冈田和知裕之间明显有实质诉讼正在进行,公司注册处无权力或义务解决双方争议,故延迟考虑冈田申请属合理。

事源于去年5月12日,当时冈田和生为本港注册的冈田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惟冈田儿子知裕委任的2名新董事将冈田踢出董事局。其后冈田以女儿裕实的代理人身份,在董事会上革除儿子委任的新董事并使自己复职。冈田去年8月申请更改公司董事资料,惟公司注册处于2个月后以裕实的股权转让争议未决为由,暂缓更改公司的董事名册,并沿用冈田被停职时的董事资料。

法官在判词指,若公司注册处处长收到注册文件后,未能即时肯定文件是否不合要求,她有权暂缓处理该等文件,无需即时决定接纳与否。申请人虽可申请覆核处长决定,但法庭应小心其监管性质的司法权,不被滥用作解决公司股东的内部纠纷。

申请方认为,《公司条例》第31条不允许处长依靠申请登记文件以外的资料,判断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反驳指,处长为防止混淆误导的文件入册,当然可检视呈交予注册处以外的资料。处长知悉冈田与知裕之间的纠纷,却无权力或义务充当「判官」解决争议。

冈田与儿子的官司先败一仗,法官下令他承担公司注册处2名大律师的讼费。法官又接纳知裕以有利害关系方身份加入诉讼的申请,但因代表知裕的律师陈辞大致与公司注册处一方相同,而本案中最终决定权归处长所有,故不要求冈田承担儿子一方的讼费。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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