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风暴】议员质疑美加拘捕理据 梁美芬:有违域外法权概念

2018-12-13 16:50

左起:丁煌、傅健慈、梁美芬、何君尧、陈永良。
左起:丁煌、傅健慈、梁美芬、何君尧、陈永良。

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被指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早前于加拿大被捕。经民联议员梁美芬指,纵然美加有引渡协议,但根据「域外法权」的概念,美国只可要求第三方引渡触犯本地法例的美国公民,该人所犯的罪行亦须被两方视为罪行。而孟晚舟既不是美国公民,亦没有触犯加拿大法例,质疑美国要求加拿大政府协助拘捕孟晚舟的理据。

她又指,孟晚舟被控时被带上手铐及脚镣是侮辱人格,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及普通法中无罪推断的原则。她呼吁加拿大政府临崖勒马,尽快妥善处理事件,让孟晚舟回国,以免法院成为美国的政治工具,令加拿大法治及人权的招牌破产。

建制派议员何君尧表示,加拿大只依赖美国提供的资料和情报拘捕孟晚舟,引渡过程粗疏、不严谨,形同美国的第51个州份。他又指,不少人拥有多本护照,只要当中不多过一本护照是有效的便不算违法,但消息指出孟晚舟持有多本特区护照,有意无意地指她违反出入境规定,「连这件事都可以拿出来说,证明案件(立案理据)单薄」。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傅健慈表示,若美国当局指控华为涉嫌违法,除非有强力证据证孟晚舟直接参与犯法活动,否则应控告华为的法人代表,并非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他又指,加拿大亦有针对伊朗的制裁政策,但法律未有明确列明违反伊朗制裁是否刑事罪行及美加引渡条例所覆盖的罪名,质疑加拿大拘捕孟晚舟的行为是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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