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案】李永达一方指示威者人数众多找路变阻路 应判无罪

2018-12-13 15:12

李永达。
李永达。

涉嫌煽惑他人占领中环的 「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谋犯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等六罪,案件踏入第17天的审讯。

代表第八被告黄浩铭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结案陈词时指,希望法庭考虑控方能否成功举证黄浩铭以扬声器呼吁市民曾否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如黄浩铭真的有煽惑他人的犯罪意图(mens rea),法庭亦应考虑黄浩铭所作所为是否受在基本法保障的合法范围。而根据黄浩铭在涉案时段的言论,虽然黄浩铭曾叫市民坐在分域码头街的马路,又叫市民呼吁朋友到场坐在分域码头街的马路,但是黄浩铭清晰地叫民众在救护车想过马路时民众一定要让路,只是叫民众不要为警车让路。骆应淦又指黄浩铭从未叫民众长期且不合理地坐在马路上阻塞道路,亦没有呼吁民众阻塞邻近道路,而黄浩铭亦有提醒民众应保持冷静、自制及非暴力,并在警察拘捕时放松身体以让警察抬走。

骆应淦补充说明此场公众集会是为了争取真普选,亦是最重要的宪法权利之一,而且会影响到所有香港市民。而控方并未能证明香港市民不能容忍黄浩铭所煽惑的阻碍或认为该阻碍不合理。骆应淦亦直言控方指黄浩铭煽惑民众阻塞分域码头街是谬论。

代表第九被告李永达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接纳所有其他辩方律师的陈词,并补充说示威者是在人大八三一决定后到政总进行合法及获批准的示威,集会聚集人数亦超乎预期,而示威者只是想找到不同路径前往添美道,但因人数众多示威者只能到停在夏悫道与添美道的交界,令民众聚集在夏悫道的事变得不能避免,故其实示威者并非想阻塞夏悫道,而只是在找路进入添美道,故认为法庭应该宣判李永达无罪。

案件明早再续,届时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资深大律师将对所有辩方律师的结案陈词作出回应。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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