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案】认为占领不能令北京改变想法 陈健民:如果系啱嘅话都系做
2018-12-03 17:10
占中九子案第十天的审讯于今午再续, 控方继续盘问第二被告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陈指占领行动是让市民表达对政府违宪的失望及不满,如大批民众参加占领行动时,政府则应反思其决定,亦比喻说:「一只羔羊被杀时都有卑微的权利」。但陈自831决定后已不奢望能改变北京政府的想法,「以我研究中国咁多年我已经无幻想」。
陈健民续指虽然成功向北京当局争取民主普选的成功机率只有区区5%,「如果系啱嘅话都系做架嘛」,三子认为占领并不能令北京回心转意,学生则认为占领能迫使北京回心转意,此亦是三子与学生的最大分歧。
当控方问到为何选择中环为占领地点时,陈健民指「呢场运动系价值的选择,如果香港人重视普选权利,佢哋就会容忍道路受到短暂干预」,而中环代表「中环价值」:「搵食大过一切」,所以大家停下数天反思自己价值观时,「系咪除咗搵食之外,其他咩价值都唔重视」。
控方指出陈健民曾于明报撰文 《为了长远的和谐而占中》,陈重申文中指出「民主是没有敌人」意指,无论是亲北京的、是本土的、是贫、是富,大家都可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参与「民主」 而不是指参与 「占领中环」。而且比起任何技术上的安排,这运动最重要的是占中的理念和精神。陈健民指占中前计划举办非暴力训练班、印刷非暴力手册、组织纠察及社工,平息市民情绪,而如果有音响设备,参与者等待被捕时亦可以禅修或拉筋。
当控方问到关于2014年10月1日的公众集会意向通知书事宜时,陈健民指预计留守超过通知日期。陈仲衡法官问陈健民如果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而不是不反对通知书时会怎样做,陈健民指即使如此仍会继续进行占领运动,现因占领初期得到警方不反对通知书,故在初期加入的市民并不违法,所以确保初段参与者较多。陈指2014年9月28日时只考虑戴耀廷及自己留下被捕,而叫朱耀明不要留下是为了继续申请及举行2014年10月1日的公众集会。
和平占中《抗命手册》中非暴力抗争守则指出:「坚持非暴力抗争方式,面对执法者和反占中人士,不作出伤害他人身体、心灵和财物的言行。」陈健民曾指参加者若能坚守「和平占中」非暴力的信念,则不会触犯非法集结罪及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
陈健民重申早已在新闻稿指出:「占中行动暂难以预计会持续多长时间,陈健民建议参与者事先要准备两三日的食粮」,陈亦指「除左上帝无人知道会维持几多日」,「无可能(为参与者)提供食物几个月」。
案件押后至明天再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