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旅游业条例 政府筹备成立旅监局

2018-11-29 15:15

政府会筹备成立旅监局。统一处理业界事务。资料图片
政府会筹备成立旅监局。统一处理业界事务。资料图片

立法会三读通过《旅游业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政府会展开下一阶段的工作,筹备成立独立法定旅监局。统一处理业界事务,负责发牌给旅行社、导游及领队、规管持牌人活动、管理赔偿基金及向旅行代理商徵费,并草拟相关的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审议。

工联会陆颂雄提出修正案,要求列明导游及领队与旅行社的雇佣关系,他批评政府漠视旅游业界「假自雇」的问题,有雇主不愿承认与雇员有雇佣关系,雇员权益未能获得保障,有必要就此作出修订。他强调,确认雇佣关系对业界实际操作不会有任何影响,只会减少不必要的争拗。

自由党邵家辉反对修正案,以自雇人士身份担任导游或领队可令他们在安排行程上更有弹性,亦有更大「牙力」排解纷争。他又指,《条例草案》的目的是打击旅游业界强迫游客购物等不良行为,而非关注劳工权益,认为陆颂雄不应在此时提出修正案。会计界梁继昌指,自雇形式对部分导游或领队有可取之处,认为应给予他们选择的空间,若他们发现旅行代理商违反雇佣条例时,亦可作出投诉。陆颂雄所提出的修正案最终被否决。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陆颂雄提出的修正案无视现时行业的实际运作,是不必要及不可取,若有关修正案获通过,政府只能将《条例草案》撒回。他又指,政府对所有涉及更大问题及与法律原意有抵触的修正案的做法相同,陆颂雄提出的修正案意味着非受雇于旅行代理商的自雇人士,将不受旅监局及《条例草案》的监管,亦令条例产生法律漏洞,违反政策原意,因此反对有关修正案。

为确保过渡顺利,新规管制度全面生效后,所有现行旅行代理商牌照,以及由旅议会发出的导游证和领队证,均会继续有效,直至有关牌照和证件届满,或新规管制度生效日期后3个月,以日期较后者为准。

建立时间:1440
更新时间: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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