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入禀索赔 东隧前专营公司:不认为要承担责任

2018-11-22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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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本周三入禀高等法院追讨前东隧专营公司隧道修葺费用。东隧的前专营公司,新香港隧道公司发表声明,强调并未正式收到任何相关法庭文件。
新香港隧道公司在2016年8月东隧经营权交还给政府之前的27年间,对东隧进行了定期及必要的维修工作,确保了隧道安全和顺畅的运营。公司已根据第215章「东区海底隧道条例」履行了所有职责。政府在东隧专营权届满后的开支,应是隧道日常维修工程的一部分,不再属该公司责任。
新香港隧道公司不认为应对政府未来有可能提出的索赔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一直积极与路政署进行沟通,并已回答了所有的政府查询。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与政府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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