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否认选举舞弊 辩方律师质疑廉署职员纪录前未作警戒
2018-11-23 10:35
「正义联盟」创党主席李偲嫣涉前年参选立法会选举时失当处理9项来历不明共2.3万元的选举捐款,遭廉署起诉。李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否认选举舞弊。裁判官安排4日英文审讯,于明年2月尾进行。
辩方代表清洪资深大律师称就承认事实中有部分指控内容是廉署职员没先向被告作出警戒后便下笔纪录,呈堂性成疑。控方将传召共12名证人作供,当中不包括善款捐赠者。裁判官安排审讯于明年2月25至27日和3月1日进行,下令开审前5工作天前呈上已获双方同意的承认事实。
被告李偲嫣身穿一袭灰色连身裙出庭,丈夫谢铖浚列席支持。散庭后2人手拖手和平离去。
控罪指,54岁李偲嫣涉嫌于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间,在立法会换届选举中舞弊,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9(2)条,即她身为候选人,在收取9项每项1000元以上、合共2.3万元、不知名或地址不明的捐款后,未有确保该笔捐款不会用来缴付选举开支,和未有按规定将该项捐赠给予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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