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兴业申愉景湾宿舍地改建住宅被拒 城规会指不符地区规划原意
2018-11-22 17:52
愉景湾「大地主」香港兴业前年向政府申请将一幅员工宿舍地皮,改划为住宅用途,惟城规会恐先例一开令其他发展商仿效,增加该区负担,遂驳回申请。香港兴业去年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处理。香港兴业一方指,城规会考虑改划申请时,应独立考虑合适的土地利用方式,而非附和政府的规划建议。城规会一方回应指,香港兴业申请不符愉景湾规划原意,况且当地仍有未发展的住宅用地,城规会无需急于接纳申请。案件明续。
涉事一幅建筑面积约7600平方米、占愉景湾总面积0.12%的地皮,原拟作兴建综合设施及员工宿舍之用。发展商香港兴业要求将地皮改划成住宅发展,料可容纳1190名住客。
代表香港兴业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指,愉景湾虽被规划作低密度的度假式住宅区,但不代表当区只能兴建游艇码头或高尔夫球场,却不能改划以兴建住宅。城规会职能仅限于考虑改划申请是否最佳的土地利用方式,包括改划后对土地周遭的空气质素、景观和交通的影响。城规会并非唯一部门规管城市规划,无需代入政府角色思考。
城规会担心先例一开,后患接踵而至。余若海认为,城规会应逐次审视申请,不应顾虑一次申请带来的后果。城规会若批准发展商在愉景湾规划总人口2.5万之上,增加约1000人口,也不表示城规会考虑往后可能涌现的改划申请时,必须一视同仁地处理。
代表城规会的英国御用大律师烈宗仁指,愉景湾规划概念独特,是单一而全面的发展。城规会考虑一切改划申请时,需确保发展不会破坏自然环境。若要增加人口,则必先确保区内有充足基建与容量配合。
烈宗仁强调,城规会考虑时不能抽离地区整体规划,决定最佳土地用途的亦非城规会。由于愉景湾的不同建设有相互补足之效,故城规会不能将员工宿舍地皮单独看待。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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