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汉踢伤88岁护老院长者 官指案情严重判囚3个月

2018-11-16 11:59

五旬汉承认本年9月袭击88岁护老院住客。裁判官指案情严重,受害人年纪老迈因事件需接受缝针手术,因此拒绝判处感化以及社会服务令,但考虑到被告认罪,今在观塘裁判法院判男子3个月监禁。

辩方求情指55岁被告汪明辉的感化报告正面,感化官指被告事后深感悔意,建议法庭判被告18个月感化。

钱礼主任裁判官指,虽被告认罪感悔意,但不能忽略的事实是案件中受害人已88岁,而且患有中风和老人痴呆,事后须接受缝针手术,被告显然不能够控制自己情绪。钱官指案情严重,不能以感化了事,以监禁4个半月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后判囚3个月。

案情指,受害人朱国兴本年9月6日8时许在秀茂坪一护老院所住房间内大喊,职员到场发现朱额头流血,又目睹汪步出其房间,被告当时称「我净系吓下佢」。朱稍后被送到联合医院接受治疗。2日后警方将被告拘捕,被告警戒下承认因难忍朱「太嘈」,于是踢了朱的额头一脚。而被告是老人院另一院友的儿子。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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