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围殴少年致昏迷案审前伙「大佬」威吓证人 19岁青年认罪候判

2018-11-12 12:36

今天刚满19岁的男青年于4年前因与6名同党围殴一名当时比他年长5岁「争女」的男子致其重伤昏迷超过4个半月,去年被判入狱4年后已坐牢16个月之际,于今年8月上诉减刑得直改判入教导所但变相「加刑」。青年现又涉在此伤人案审讯前曾与「江湖人物」结伴威吓控方证人作虚假证供,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作出多于一项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案件押后至12月3日作辩方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教导所报告,被告需还押候判。

叶佐文法官指此次案件「非一般」的复杂,如根据早前判刑,被告周毅瑱或能于2021年8月被释放,但现时再牵扯是次妨碍司法公正事件后,如是次被判囚少于两年的话,被告需到监狱服刑后再回到教导所服刑,会令事情更加复杂化。

控方指被告周毅瑱于2014年12月17日参与围殴后,于2017年2月6日起作为期5天的审讯,而当时案件其中一名控方证人陈卓峰是被告的一名普通朋友,陈于审讯前一天收到来电,一名名叫「马骝」的男子说:「你系唔系同呀瑱单嘢有份?你得唔得闲出嚟方便倾两句?你放心,我唔会打你,但今日见唔到就无嘢讲」。陈及后跟随「马骝」到深水埗一间茶餐厅坐下,「马骝」得悉陈因在被告打人时在附近目击事件,故要上庭作证,「马骝」续指「一阵龙哥会同你倾,总之唔好麻烦到我,我点条路俾你行,你唔行嘅话,唔想你出到门口被人捅」。

前臂无纹身的被告周毅瑱与「龙哥」未几到场,龙哥便对陈说:「听日上庭你就话光线唔够,睇唔到边个打人,打交嘅人前臂有纹身,有咩嘢嘅话已经事隔两年,咩都唔记得」,陈感到惊恐又怕被人斩,故于2017年2月7日报警处理事件。

辩方陈词时指被告中二辍学后到车房当学徒,期间误交损友。辩方指该次威吓并不是出自被告口中,只是年少轻狂认识一些三合会人士,而在案发当天毫不知情地跟随「大佬」到「讲数现场」,但当「知道大佬会帮佢搞掂单野」后,心存侥幸并奢求自己能因证人被威胁后作假口供后脱罪,被告在整个过程只是坐在「大佬」身旁一声不吭。而且被告坦承控罪,示意他有意改过,被告自从被还押及坐牢后亦已与三合会人士断绝来往。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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