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消防财物高级消防队长否认两罪 控辩需时达共识押明审

2018-11-12 12:23

高级消防队长涉于2014年执勤期间,擅自挪占已检取危险物品,当中包括18筒易燃品,并向警方讹称已转交物品。高级消防队长否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2项罪名。控辩双方需时在承认事实上达成共识,申请押后审讯1天获批。被告按原有条件保释。

45岁被告何迪希2000年以见习消防队长身分加入香港消防处,05年晋升为高级消防队长,于13年5月开始驻守长沙湾消防局。案件涉及一次2013年发现危险物品,13年7月30日佳定管理公司物业主任欧阳耀明报警指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发现有18罐易燃物品、一组入油工具等危险品。

控辩双方指盘问证人各需分别2天和4天。法庭接受辩方因须更新承认事实内容,将预期为时6天审讯押后明天开审的申请。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1:47
更新时间: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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