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借3500万元珠宝擅自出售 艺人张兆辉大姨遭拍卖行入禀赔损失
2018-11-12 11:53
原告为佳士得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分别是郭碧红及安碧玉器珠宝公司。根据入禀状,被告违反寄托责任,非法使用原告拥有的翡翠戒面石颈链,并钻石颈链、戒指及耳环,原告遂要求法庭下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珠宝商郑大报今月1日入禀高院,指称自己向郭碧红的公司购入上述总值3500万元的珠宝,并于今年5月委托佳士得拍卖。惟佳士得并无安排拍卖,反于翌月派员告知原告,上述珠宝属佳士得所有。郑其后向郭查询,后者确认珠宝是她从佳士得买断的,郑便继续与佳士得交涉。后来佳士得改称珠宝属另一匿名人士拥有,更声称已物归原主。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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