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围殴「唔妥」男子获撤监禁令 官:冀教导所纠正不良行为
2018-08-23 11:51
现18岁的青年于2014年因当时一名19岁男子争兄弟的女朋友而「唔妥」该男子,连同6名男子围殴致其重伤昏迷超过4个半月。青年去年被判入狱4年,本月获上诉减刑得直改判入教导所继续服刑,高院今颁发判决理由书,指考虑青年案发时年仅15岁,现已服刑超过1年,故认为教导所训练适合纠正青年过往的不良行为。但惩教署一般会考虑犯人的纪律,羁留时期可由最短6个月至最长3年不等,总刑期或会比被判刑期长,或变相「加刑」。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指受害人当时身受重伤,昏迷超过4个半月,上诉人周毅瑱鲁莽的暴力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令人不寒而栗,受害人幸运地没有受永久性严重伤害,但处理事件速度、专注力、记忆力及动作灵巧性均出现中等至严重的认知障碍。
杨官亦指周明显为袭击事件主脑,因小事对受害人不满而采取报复行动,以众凌寡在公众地方拳打脚踢,更不顾受害人头部流血及失去知觉,仍继续用脚力踩及加以袭击,直斥周的懦夫行为必须严惩及阻吓年轻人动不动就使用暴力并不顾后果的鲁莽行为。但认为周案发时年仅15岁亦是初犯,至今已服刑超过1年,故认为目前阶段接受教导所的训练是冀令他改过自新的恰当处理方法,最终撤销监禁令,改判周入教导所。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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