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首宗】携多盒电子烟遭截获 男子涉3罪被罚5000元
2018-11-07 17:11
年轻男子去年9月被警方在身上搜出10盒电子烟,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三项控罪,包括销售未经注册药剂制品、非法销售及管有第一部毒药等合共三项罪名,被判罚款5000元。本案是自政府宣布全面禁止销售电子烟后,首宗判处电子烟管有者罚款的案件。
26岁男被告徐恩健承认于去年9月27日,受朋友委托携带共10盒电子烟予客人。警方在旺角截查被告并搜出上述物品,即时拘捕被告。是次行动属卫生署「放蛇」行动,早前卫生署透过网上社交平台「Instagram」 向一个名为「vapelabhk」预订10盒电子烟,并向对方透过银行转帐付款,又相约卖家在上址取货。
被告警戒下承认仅受朋友所托转交电子烟,但不知道内含尼古丁等毒药。卫生署化验电子烟后证实内含的尼古丁为第一部毒药成份。
裁判官黄雅茵接受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感化报告正面,背景良好。被告仅受朋友利用,非案中主谋,而且不谙有关法例,因此仅判被告罚款5000元。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3:31
更新时间: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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