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造假】两前工地实验室员工罪成 分别判囚23个月和21个月
2018-11-02 13:57
控罪指,27岁被告赵志兴和26岁被告潘家伟涉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间,串谋其他不知名人士诈骗2名土工木程拓展署首席技术员及其他人员,即不诚实地更改试验所内与压力测试机连接的电脑资料,包括测试的日期、时间。
另外,他们涉在测试混凝土压力时,使用金属校准柱,已通过测试的样本或强力混凝土砖,代替原本要送交测试的混凝土砖样本,企图隐瞒没按照规定而进行的混凝土压力测试。
辩方大律师徐国基求情时表示两名被告出身劳工家庭,中学毕业后努力进修,二人父亲相继身亡,成为了家庭之柱,孝顺顾家,没有案底,品格良好和有正职。他们亦坦白承认犯错,虽然不是立即承认控罪,但各有私人理由。包括要寻找另找工作和完成学位,更特别指出赵昨天才离职,是为了让公司交接顺利。两名被告一直都配合公司内部调查,坦白承认,协助廉政公署调查。此案件已成为人生污点,他们已吸取教训,重犯机会低。最重要的是二人当时为前线雇员,并不是主谋,加上案发当时公司有大量工作以至前线员工未能应付,实属公司管理问题。
辩方又指二人在案件中所作出的测试其实不影响大桥的结构,虽然他们更改了测试时间,但跟安全没有实质影响。其公司所做的测试有30万次,有问题的为约300多次,廉署发现的为10多次,可见二人只参与了很少造假实验。更引用土木工程处2017年记者会指出混凝土的坚固过程随时间增长,而在28天与30天的测试结果分别不大,故测试上的时间造假对安全影响不大。
李庆年法官同意就安全性上影响轻微,但重点在于影响信心。二人即使造假次数不多,也一次都嫌多。并以食品安全作例,问如果一箩大闸蟹没有经过品质检验就认证为合格。即使食物品质没有问题,亦会影响市民信心。李官再指出政府在揭发造假后,为了释除公众疑虑 ,用了5800万公帑重新检验和获得安全认证,因此本案涉及公众利益。
但根据他们求情,李官认为二人行为不涉安全问题,次数不多,潘也只参与了一年而已。但必须承认会影响市民对建筑界和公共工程、检测和认证系统的信心,而且事件非单一事件并有合谋行为,持续了两年。李官见两名被告有勇气认罪,表示「好多人都关心你,鼓励你地向前」,又指「有啲杰青都有案底」,叫两名被告在狱中进修和笑称听闻剪发课程最为受欢迎。
法庭记者:陈咏恩
建立时间:11:13
更新时间:13:57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