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未补价单位出租计划 下周一起接受租户申请
2018-10-26 20:41
房协九月推出「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下周一(29日)上午9时至11月16日下午5时30分接受租户申请。合资格的申请人分成两类:其一、需为持有效房委会之公屋申请书编号,并获登记达3年或以上(即公屋申请书登记日期为2015年11月17日或之前)的一般家庭(包括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之一人住户);或其二、持有有效房委会配额及计分制下公屋申请书编号,并获登记达6年或以上(即公屋申请书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17日或之前)的非长者一人住户。
房协表示经审核后,租户将获发「合资格租住证明书」,并可与持有「合资格出租证明书」的业主自由进行配对,包括透过地产代理完成租赁程序。有关安排与现行的资助出售房屋第二市场类近。房协预计于12月7日公布申请人排列次序的抽签结果,并于明年1月开始分批发出「合资格租住证明书」。
租金方面,由业主和租户双方协议厘定,而租约则必须使用由房协拟定的标准租约。完成签订租约程序后,业主须为已签署的租约加盖印花,并按差饷物业估价署的规定提交所须文件。印花税由业主和租户平均分担。业主和租户需于签订租约后两星期内将「已签订租约通知书」交回房协。
租约将为期2年。在租约首12个月届满后的任何时间,业主与租户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给予2个月通知以终止租约。若租户在租约期内(包括首12个月)获房委会或房协成功分配公屋,必须提前终止租约。「合资格租住证明书」的申请人必须为签署租约的租客,并必须于租约期内居住于该睡房内。
此计划的租户申请费为港币200元正。如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曾缴付房协暂租住屋「过渡性房屋出租计划—渔光村」的申请费,将获豁免此计划之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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