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汉劫珠宝店吞5700万元钻石囚5年 官指来港翌日犯案质疑有计划犯罪

2018-10-23 14:28

贼人在中区珠宝店犯案,吞下钻石后,须送院取出。资料图片
贼人在中区珠宝店犯案,吞下钻石后,须送院取出。资料图片

位于中区的珠宝店涉在去年7月底,遭无业约旦汉行劫总值逾7000万港元的财物,包括吞下总值约5700万港元的钻石。约旦汉今于高等法院就一项抢劫罪判刑,暂委法官李运腾指被告来港翌日犯案,质疑他预先计划犯罪,法官另指被告残酷地袭击职员,考虑被告一人犯案及未有带同武器,判囚5年。

法官指,案中虽未有人严重受伤及精神受损,但考虑被告有计划地行事,案件严重。辩方指被告未有携带武器犯案,被告亦不知涉案公司将会只有一名职员在场,认为被告并非有预谋地犯案。法官则不认同,并指被告于案发前一星期以Instagram知会主管。

辩方求情指被告曾于其父亲的珠宝店工作,及后发生大火,被告多处被烧伤,又称出现幻觉、患有皮肤癌及强迫症。辩方指,约旦汉被捕后于小榄医院接受治疗,但其两份精神报告均未有显示被告出现任何精神问题,故向法官申请再次评估,惟法官认为无需要,拒绝其要求。

涉案珠宝店主管于2017年7月21日收到报称居于杜拜的Instagram 用户「senior 1995」指,有意来港购买钻石用以其公司投资,并告知主管将于数天后抵港。23岁约旦籍被告Mohammad Ali Mousa Alzueinat于同月26日抵港,并于翌日11时到访涉案公司,向职员展示电话讯息后,职员打开双重锁的大门,及后被告向主管声称他代表杜拜的客户来港投资钻石约美金70至80万元,主管打开在其房内的保险箱及向被告展示钻石,被告于半小时后表示,需离开考虑,并于稍后再回来。

被告于下午1时50分再次返回涉案公司,因主管较早前已离开公司,被告由另一职员开门接待,职员同时透过短讯知会主管,但未有回覆,后被告坐在接待处等待主管,期间另有职员离开用饍,涉案公司只剩一位职员及被告。

该职员收到主管信息将于2时30分返回公司,并问及被告会否继续等待,被告同意并继续坐在原位,及后被告走近该职员,向她展示手机讯息,惟被告突然挥拳袭击职员左眼,使其隐形眼镜脱落,并扯其头发至销售员房间,职员反抗,被告以双手箍其颈又向脚踢其面部,致其失去意识,被告遂要求职员透露保险箱密码,惟该职员并不知道,被告不断踢其面部,职员昏迷倒地。

被告自行取走放置在保险箱的钥匙,开锁后取走钻石,因而触动保险箱的保安系统,知会主管及保安公司,其后被告欲离开公司,惟未懂解开双重锁的大门,困在公司内。被告在警方到达前,吞下数十颗钻石,并藏在贮存室的角落,警方到达并于被告身上搜获贜物。

控罪指被告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环华威大厦的M&B Diamonds Ltd珠宝店内,劫去16粒共值约984万美元的钻石,折合约7600万港元。


法庭记者:黎嘉怡

建立时间:13:48
更新时间: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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