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编剧梯间遭奸劫 巴籍被告认罪后日判刑
2018-10-22 11:25
女编剧于去年9月在深水埗大厦遭无业巴基斯坦籍男子强奸并劫去价值约5000元的手机,巴籍男早前承认强奸及盗窃两罪,辩方今在高等法院求情指被告𠄘认控罪,减省法庭时间,另本案与同类案件有异,被告于事后未有即时离去,并为女事主整理衣服及头发,又指被告已明白案情严重,法官彭宝琴将案件押至本周三(24日)判刑。
辩方指女事主于事后仍需接受心理治疗,被告承认控罪,可避免她于审讯时面对陪审员,再重提旧事。36岁被告Shahid Imran-younas双亲于多年前去世,需依赖综援金生活,但被告尝试寻找工作,居无定所的被告案发前居于荒废的单位,环境恶劣,满布垃圾,虽被告有多次刑事案底,但被告已深感悔意,望法官能轻判。
居无定所的被告被控于去年9月15日凌晨3时许,女事主在其住所大厦外抽烟及玩手机,被告冲前压向女事主并掩口,更拉其到大厦后楼梯间,强奸并抢去女事主手机。其后事主报警,巴籍男于2日后被捕,经DNA鉴证发现女事主内裤中有被告的精液。
法庭记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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