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欺诈偷窃等13罪 中学前行政主任明日提堂

2018-09-27 18:28

廉署落案起诉一名中学前行政主任。资料图片
廉署落案起诉一名中学前行政主任。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中学前行政主任,控告她涉嫌利用欺诈手段诱使学校订购逾30万元的食物、窗帘及桌椅,使用虚假发票申领9700元以供应盘栽,及盗窃该中学逾31.8万元款项。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 (28日) 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刘赛华 (53岁) 于案发时任职厂商会中学行政主任及校务处主管,负责监督及管理学校的会计及行政事宜。而作为厂商会中学的雇员,被告有责任申报厂商会中学与她个人朋友之间任何实际或表面看来存在的利益冲突。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他昨日 (26日) 被控17项罪名,即3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一项使用虚假文书,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及13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

其中3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6年4月21日至5月30日期间,没有向厂商会中学披露两间公司是由她的个人朋友经营,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厂商会中学向有关公司采购食物、窗帘及桌椅,导致有关公司获得利益或厂商会中学蒙受不利。廉署调查发现,采购食物、窗帘及桌椅的3项订单据报总值共逾30万元。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或约于2016年6月6日利用一张虚假文书,即一张看来是由另一间公司发出的发票,意图诱使厂商会中学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

被告涉嫌利用该张虚假发票向学校申领9700元,以供应盘栽。

馀下13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期间,分13次偷窃学校从学生收取的共逾31.8万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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