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主垃圾站外弃物 被食环署摄录机录低罚款1500元

2018-10-04 22:05

车主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500元。资料图片
车主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500元。资料图片

食环署公布,一名车主因涉及有人将其货车上的废物违例弃置,被网络摄录机录得有关片段而遭检控,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500元。

食环署表示,6月13日,食环署透过网络摄录机摄录得有人驾驶一辆货车到葵涌打砖坪街垃圾收集站外违例弃置车上废物,遂向该辆货车车主提出检控。

针对各区经常被人非法弃置垃圾和废物的黑点,引致环境衞生问题,食环署本年6月起把在非法弃置垃圾黑点安装网络摄录机的计划逐步推展至全港各区,以便加强监察违例弃置垃圾情况及策划更有效的执法行动,令蒐证和执法的工作更有成效。计划推出至今,食环署已提出80多宗检控。

根据《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任何人士把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5个月。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目标黑点,并呼吁市民切勿违例弃置废物,否则会被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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