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满装修进度涉踢伤设计师 事主:被告将我撼向墙再起脚踢胸腹

2018-09-27 13:40

控方第二证人黎智恒(左)、控方第一证人及事主朱华欣(右)。吕绮雯摄
控方第二证人黎智恒(左)、控方第一证人及事主朱华欣(右)。吕绮雯摄

律师疑因不满装修工人未有按指示做地板工程,于去年8月与室内设计师在中环住所内发生争拗,其后在大厦大堂内推跌及踢伤该室内设计师。律师被控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受伤事主出庭作供。

作为控方证人的朱华欣乃室内设计公司东主,透过行家介绍认识马小姐,二人曾就单位设计及施工问题作讨论,并于去年2月正式开始为位于麦当劳道的单位施工,除了马小姐外,其儿子、亦即被告朱颖东亦有与室内设计公司就工程联络及作沟通。

证人供称,案发当日(2017年8月9日)收到地盘工人电话,遂连同地盘工人主管、公司伙伴及同事到位于中环麦当劳道的单位,刚步出到达三楼的升降机,被朱颖东(Tony)即用粗言秽语谩骂地盘工人主管,双方「倾左好几句」,马小姐指大厦为开放式走廊,非常应声,提议众人到大厦大堂续谈,证人遂与同行三人及被告到地下大堂。被告后补充,从施工一开始,被告朱颖东不断骚扰工人,不断「闹走人」,对导致装修公司又要再找一批新工人,故欲于当日向马小姐反映问题。

众人到达大堂不久,被告用手拥证人,令他背撼向墙后,「半躺半坐」跌落墙边长櫈,欲起来时见到被告鞋底,以脚踢向自己左边胸腹至剧痛。

辩方大律师盘问时指,当日被告朱颖东向证人及其他有份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士投诉,指工程进度缓慢,手工差,工人亦未有按指示做地板工程,欲完结合约关系,证人得知后非常激动,以双手捉住被告,要求他不要完结合约,被告欲挣脱开方以脚踢证人,证人表示不同意上述所有经过。

室内设计公司员工黎智恒供称,案发当日众人到达大厦大堂后,被告情绪激动,其后将事主朱华欣推向墙,令他先跌落靠墙长櫈再跌落地,当朱在地上欲起身时,被告再跳起以脚踢向朱。

辩方指黎的说法与事主不相符,根据事主朱华欣供称,当时他是左边身靠在长櫈上,「半躺半坐」欲起身时被踢,又质疑为何黎在口供中未有提及「跳起再踢」,黎指当时情况混乱,「讲漏左唔出奇」。

控罪指,40岁被告朱颖东,被指于去年8月9日在中环麦当奴道78号惠士大厦地下大堂内,非法及恶意对朱华欣的身体加以严重伤害。


法庭记者:吕绮雯

建立时间 12:38
更新时间 13:40

控方第二证人室内设计公司员工黎智恒。 吕绮雯摄
控方第二证人室内设计公司员工黎智恒。 吕绮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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