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8成维他命补充剂被界定为食品 不受药剂条例监管
2018-09-18 10:10
不少人对保健产品特别是维他命补充剂趋之若鹜,消委会检视市面76款综合或单一维他命补充剂样本,发现只有16款属本港注册药剂制品,受《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规管。其馀近8成或可能被界定为食品。消委会表示,高度关注本港在监管保健食品方面存在的灰色地带。
消委会表示,检视的样本中,只有16款属本港注册药剂制品,受《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规管。其馀60款或可能被界定为食品,受《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规管。
委会研究及试验小组主席沈考欣表示,维他命产品标示的可摄取量是指,人体最高负荷食量,而建议摄取量则是每天所需食量,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后者往往比前者低,她呼吁市民不应认为食得越多维他命便等如越健康,因为摄取过量反而会带来其他问题,认为日常均衡饮食便能吸取正常维他命份量,若认为仍然不足,应先谘询医生意见才进食。
消委会是次调查参考中国营养学会标准,部份维他命产品因而超出或等如学会所指的最高摄取量,但若以西方国家标准则未必超出,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今次不同地方各有标准是正常,以吸取维他命D为例,西方经纬度及日照时间跟香港不同,难以一个标准通用全世界,故消委会选择贴近港人体质及地理位置的标准。
消委会又关注60个测试样本中,只有16款纳入《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规管,其他大部份视为食品,受《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监管。黄凤娴认为,维他命非普通食品,长期过量服用或带来伤害,促请当局加强规管,规定产品需列明成份及含量、声明产品没有治病功效及宣传的功效需有实证支持等。消委会引述香港中毒谘询中心数字称,2012至今年,一共接收158宗因服用过量维他命病人。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同于一般食物,长期过量服用,有机会为身体带来严重伤害,促请当局正视,并制订更清晰及严格的法规,例如加强监管产品的成分剂量、定期抽验样本,以至检视营养声称和标示是否相符等,都有助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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