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港人内地住满183日需交税
2018-08-31 22:16
人大常委会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凡在内地居住满183日境外人士,就需要申报全球收入,包括香港及澳门居民。与现时居住满5年才需要为所有收入交税做法不同,新措施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在内地的港人需要缴交的薪俸税税率将会由本港的2至17%,大幅增至内地的3至45%。个人所得税还包含括收租、股票、楼宇买卖得益等。
港区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曾去信港澳办,希望中央可放宽对港人的税务安排,内地税务官员称细节可再商讨。谭耀宗解释,如果在内地工作,但居住的住所是以香港为主,是可以申请只交香港的所得税。但有些特别是年轻人,他在香港没有住所没有置业,但在内地工作几年可能买了屋,就可能出现问题。
建立时间:1620
更新时间: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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