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行街纸孟加拉女做黑工 判囚15个月

2018-08-30 13:20

一名持担保书的孟加拉籍非法劳工昨日(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5个月。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8月接获警方转介,跟进调查一宗有关非法劳工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屯门拘捕一名32岁的孟加拉籍女子。被捕时,她正在从事清洁工作。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该名女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及后的调查发现她为免遣返声请人士。有关涉嫌聘用该名非法劳工的一名雇主的案件仍在调查中。

被捕的非法劳工昨日(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她承认控罪,被判监禁15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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