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民政署14.7万 元朗区议员否认控罪准保释
2018-08-30 11:48
任职区议员的被告涉嫌就其兼职助理诈骗民政事务总署共14.7万元的薪金偿还款额。廉署接报将其拘捕,区议员被控一项欺诈罪,今在屯门裁判法院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10月4日作案前预审,被告准以现金8000元保释,其间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并需按时到屯门警署报到。
56岁的元朗新田区议会议员文光明涉嫌于2012年2月28日至2016年6月29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表示他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聘请黄汉明为兼职助理,并每月向该男子支付3000元月薪,议员就其助理意图诈骗而诱使民政事务总署职员处理有关程序并向被告支付合共14.7万元作为营运开支偿还款额,导致他获得利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黎嘉怡
建立时间: 09:33
更新时间: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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