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学生陈乐行申请司法覆核 促推翻占领语文中心停学决定

2018-08-17 18:22

刘子颀(左)及陈乐行。资料图片
刘子颀(左)及陈乐行。资料图片

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成员今年1月占领校内语文中心近8小时,以表达对普通话毕业要求及豁免试评核准则的不满。学生会前会长刘子颀及学生陈乐行,事后分别被勒令停学1个学期及8日,两人向学生事务委员会提出上诉又被驳回。陈乐行认为委员会决定违反程序公义,今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陈乐行为浸大本科生,修读中医学学士及生物医学理学士学位课程,答辩人为香港浸会大学。根据入禀状,陈于今年1月17日参与上述学生示威,事件被拍成短片上载至名为「港语学」的Facebook专页,引起社会巨大反响。学生辅导长审视短片后,决定召开纪律聆讯,并即时暂令陈停学,命令于8日后解除。

学生纪律委员会4次开会后,委员一致认为陈在上述事件威吓语文中心职员,妨碍中心工作及行为不检,故勒令他停学8日及接受40小时校内服务令,并于10日内向语文中心职员签发道歉信。陈于期限届满当日向学生事务委员会提出上诉,但被委员会主席于5月17日以书面驳回。

申请人指出,纪律委员会的会议记录显示,会上曾讨论过16项书面及口头供辞的内容,但申请人只获准阅览其中一半。当中更有3人的供辞被列明机密,申请人无从得知该3名证人的身份及其作供内容,故申请人被剥夺反驳对他不公允的证词的权利。

申请人又批评,纪律委员会只是将《操行标准》内的条文搬字过纸来指控申请人,却从无将具体指控如实告知,令申请人失去公平自辩的机会。

陈乐行于上诉被驳回后,曾表明不会按要求道歉。另一方面,学生事务处曾去信陈乐行,要求他移除上载至「港语学」及其他社交平台的相关片段,否则将入禀控告他侵犯语文中心职员私隐,惟学生事务处至今仍未有进一步行动。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