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行驶13万公里被报细数变4.4万 汽车零售商判100小时社服令

2018-07-19 17:35

行驶里数报细数,汽车零售商违《商例》判100小时社服令。资料图片
行驶里数报细数,汽车零售商违《商例》判100小时社服令。资料图片

汽车零售商推销二手汽车时擅改车辆的行驶里数,将一辆已行驶逾13万公里汽车的里数改为44000公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商人早前承认一项「供应或要约供应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罪,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接受100小时社会服务令。

55岁被告袁焕锐案发时在旺角以「永大汽车公司」之名,经营二手车推销业务,惟公司其后结业。被告于前年11月向顾客推销一辆现代汽车(Hyundai)的二手车,并展示该车的里程表读数为4.4万公里。该名顾客于去年4月将车驶往车厂维修,但他被告知该车直至前年2月已走毕9.9万公里,而当时该车已行走逾10万公里,故车辆已不受保。

海关调查后发现,原车主出售车辆时的行驶里数已达13万公里,被告于2日后即转售汽车。海关又发现被告以「威发汽车有限公司」的名义,替该名顾客申请全数按揭该二手车,作为威发汽车董事的被告从财务公司取得14850元佣金。

海关发言人提醒商户需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又提醒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2:55
更新时间:17:35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