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相铺东主涉奸亲女 事主向班主任说爸爸做了不应做的事

2018-07-17 18:06

晒相铺东主涉嫌强奸年仅15岁的长女,被控强奸、乱伦及猥亵侵犯共3罪,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陈辞指,东主与两名女儿同睡一张碌架床,其中两女睡上隔床,东主睡下隔床。2015年7月某天晚上,东主趁妻子外出跳社交舞,叫醒熟睡的长女到下隔床睡,之后更将她推倒床上并侵犯她。东主2年后再趁长女做功课时非礼她。

控方表示,本居于内地的59岁被告于2002年带同妻女来港定居于旺角一个唐楼单位,惟两夫妇于2014年离婚,两人同意不让女儿知悉此事。控方强调女事主文静内向,案发前从无与人发生性行为。

2015年7月某天,被告叫醒长女到下隔床睡,及后他将女儿压在床上,并剥去女儿的衫裤。被告以下体磨擦她的私处2、3分钟,两人当时面对面没有谈话,因女事主感到惊惶而不敢反抗。其后她感到私处非常疼痛而后退,被告则在她面前手淫,直至射精。

去年2月家长日前夕,女事主的班主任询问各同学希望老师跟家长倾谈的事情。女事主写道:「在家感到恐慌,希望妈咪每晚也跟我和妹妹在一起,一道不能磨灭的心理疮疤」。女事主其后向班主任说,爸爸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家长日当天,班主任向女事主母亲问起此事,母亲却支吾以对,女事主则哀求母亲以后早点回家。

女事主于2日后在家中做功课,被告突然上门探望,并触摸女儿的胸部。女事主翌日向社工告发,社工随即报警。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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