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相鋪東主涉姦親女 事主向班主任說爸爸做了不應做的事
2018-07-17 18:06
曬相鋪東主涉嫌強姦年僅15歲的長女,被控強姦、亂倫及猥褻侵犯共3罪,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陳辭指,東主與兩名女兒同睡一張碌架床,其中兩女睡上隔床,東主睡下隔床。2015年7月某天晚上,東主趁妻子外出跳社交舞,叫醒熟睡的長女到下隔床睡,之後更將她推倒床上並侵犯她。東主2年後再趁長女做功課時非禮她。
控方表示,本居於內地的59歲被告於2002年帶同妻女來港定居於旺角一個唐樓單位,惟兩夫婦於2014年離婚,兩人同意不讓女兒知悉此事。控方強調女事主文靜內向,案發前從無與人發生性行為。
2015年7月某天,被告叫醒長女到下隔床睡,及後他將女兒壓在床上,並剝去女兒的衫褲。被告以下體磨擦她的私處2、3分鐘,兩人當時面對面沒有談話,因女事主感到驚惶而不敢反抗。其後她感到私處非常疼痛而後退,被告則在她面前手淫,直至射精。
去年2月家長日前夕,女事主的班主任詢問各同學希望老師跟家長傾談的事情。女事主寫道:「在家感到恐慌,希望媽咪每晚也跟我和妹妹在一起,一道不能磨滅的心理瘡疤」。女事主其後向班主任說,爸爸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家長日當天,班主任向女事主母親問起此事,母親卻支吾以對,女事主則哀求母親以後早點回家。
女事主於2日後在家中做功課,被告突然上門探望,並觸摸女兒的胸部。女事主翌日向社工告發,社工隨即報警。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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