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企业违反竞争法 胡红玉:会考虑追究员工及老板责任
2018-07-15 21:38
竞争事务委员会主席胡红玉表示,对涉及违反竞争法的围标企业,竞委会未来会考虑追究个人责任,员工和老板均可能要负上法律责任,以加强阻吓力。
竞委会主席胡红玉周日出席无綫节目《讲清讲楚》时指:「如果你是上司,你日日教下属如何做围标,积极参与,计划又是你出的,这种情况下个人也可能有责任。如果你是董事,在某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取消董事资格。」
胡又指,有些调查对象不想与原本合谋人士变为敌人,而且围标的惩罚都不是太高,所以竞委会将会考虑加强围标的阻吓力,并会研究一些结构性缺乏竞争的行业。
对于港铁沙中綫接连被揭发工程问题,有议员质疑个别承建商独揽多项基建工程会否触及《竞争法》,胡红玉则指不能评论个别行业,但竞委会有权调查滥用市场权势的企业。
胡红玉补充:「如果讲市场权势,我们并非打击一家企业因为其大,而它用自己大的权势攻击他人,滥用市场不准入来竞争,即是又要大、又要坏,我们才可以处理。」
目前《竞争法》属民事诉讼,即使企业被裁定违法,一般只是罚款,企业负责人毋须负刑事责任。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