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获准离港发还旅游证件 需提高保释金

2018-07-12 12:49

吴文远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获准。黄梓生摄
吴文远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获准。黄梓生摄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先后因披露廉政公署受查人身份,及向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投掷三文治,分别触犯披露受查人身份罪及普通袭击罪,被判囚4个月及3星期,他获准保释等候上诉。吴文远原先的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港,他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要求获准离港。法官批准吴的申请,但他需要缴交新增的保释金才可获发还旅游证件。

法官邱智立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批准发还吴的旅游证件,但他每次离港不可长于2星期。吴需于离港前不少于24小时及返港后不多于24小时内,到旺角警署报到。他在港期间,亦需每周1次到旺角警署报到。

邱官另新增保释条件,吴需要在其报称美孚新邨的住所居住。他就普通袭击罪上诉的保释金由1000元提高至3000元,而就披露受查人身份罪上诉的保释金则由22000元提高至30000元。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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