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房东要求冲凉 无业男纵火判囚4年8个月

2018-07-06 13:43

不满被房东要求冲凉,无业男纵火判囚4年8个月。资料图片
不满被房东要求冲凉,无业男纵火判囚4年8个月。资料图片

63岁无业男子于去年2月,因不满男房东批评他的个人卫生并要求他洗澡,而睡醒后他认为男房东会终止其租约,遂他执拾行装,并在该葵涌华基工业大厦的租住单位内燃烧被单及垃圾胶袋纵火,以发泄不愤,他又用金属枝从屋外锁闸,以防止房东逃走,另一人租客亦因此被困。无业男子今于高院承认两项有意图而纵火的交替控罪,但否认两项企图谋杀罪,今被判囚4年8个月。

法官金贝理判刑时表示,案中无人受伤,而被告关楚良的行为并非有预谋,精神科报告另指岀被告的精神情况稳定。法官又称,接纳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求情中提到被告教育水平有限,由于其伴侣前年离逝,被告须放弃政府单位,并搬往涉案地点。事件对两名事主造成危机,然而被告事后瞬即感到后悔,曾致电报警,以减轻事件的后果。加上被告认罪,法官终判他入狱4年8个月。

案情指,于去年2月5日晚上,房东黄华志批评被告的个人卫生,要求他洗澡,被告显然对于黄的说话感到不快,并返去回房内。被告透露他当时认为黄会想终止租约,故至翌日凌晨4时许,他决定放火,及在房内点燃被单和垃圾胶袋,待约10分钟确保物件著火后,他才离开单位。他又担心会遭到拦截,他遂在地上倒了花生油,并从外锁上闸门,避免房东逃走。被告离开住所,致电给一名社工称他曾纵火及想自首。

黄随后被嘈杂声唤醒,并看到有烟从被告房间冒岀。黄即叫醒另一租客陈直君,两人打算离开住所却发现闸门未能打开,遂报警求助。黄及陈最后获救,于事件中均无受伤,而单位的维修费则为5000元。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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