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前校长助理未经准许留校 校监:张工作能力高故同意聘用

2018-07-04 11:46

被告张锦辉。
被告张锦辉。

屯门兴德学校前校长陈章萍任内聘请遭取消注册教员资格的张锦辉作为其助理,男助理被控10项「未经准许而逗留在学校内」罪。案件今于‪屯门裁判法院续审,兴德学校退休校监出庭作证时指自己不谙英文,担任校监时即使收到教育局寄予自己的信件时,内容多由时任校长陈章萍向其读出以理解。

现年81岁的退休校监锺佳荣20多年前开始出任兴德学校校董,由2016年10月担任校监一职。而兴德学校聘请程序为校方先进行面试,校董会再开会审议是否聘请。而兴德于2017年4月18日收到教育局通知张锦辉不能在学校工作,由于张工作能力高,故聘用他于成立兴德学校的公立兴德学校有限公司当助理的职务。面对控辩双方的提问时,锺均不肯定或指「咁耐唔记得啦」,但确定从未听过张有别名「张钟谦」,而且在收获教育局信件时曾同意前校长陈章萍致函教育局,指因张表现良好故希望张能继续留校工作。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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