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小灯泡」被斩杀 患思觉失调被告二审维持无期徒刑

2018-07-03 14:44

患思觉失调症被告二审维持无期徒刑。网上图片
患思觉失调症被告二审维持无期徒刑。网上图片

在台湾,前年当街杀害3岁女童「小灯泡」的男被告,在高等法院二审维持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应于行刑完毕或赦免后判令监护5年。而被告可以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姓王被告再犯风险高,但由于联合国公约规定,不得对精神障碍人士判死刑,依照成年人故意对儿童触犯杀人罪,去年判被告无期徒刑。案件上诉时,被告当庭向死者家属鞠躬道歉,死者父亲表明不接受,并表示希望法官判被告死刑。

高院撤销一审判决,认定姓王凶手犯案时,辨识行为违法能力有降低,但仍判处无期徒刑,并宣告刑后监护5年。法官判决指出,被告经确认为思觉失调症,2010、2014年发病。被告曾幻想自己是「尧」,而尧是皇帝、是「四川人」,皇帝可以砍庶民的头,因此前年3月受病症影响,虽然知道杀人违法但还是犯案。法官认为,被告达到比一般人「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的情形。

法院认为,被告再犯可能性极高,也造成受害人家属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行为也有高度仿效性和鼓励性,严重破坏秩序,如果再不服药、家人又无对于健康状态的知觉能力,不判处无期徒刑,社会将再暴露于不安中,因此宣告刑后监护,如果被告获假释,才能复归社会

3岁女童「小灯泡」在2016年3月28日陪妈妈出门,在街上突然被持菜刀的被告抓住头,由后方斩向颈部,当场尸首分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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