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夫妇被指诽谤案 终院下令要原告负担部分讼费

2018-07-03 10:36

陈茂波夫妇(左)及卢光汉(右)。资料图片
陈茂波夫妇(左)及卢光汉(右)。资料图片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2011年12月与妻子许步明发联署电邮,批评2人女儿就读的汉基国际学校校董卢光汉,包庇一对龙凤胎子女考试作弊。卢光汉等3人入禀控告陈茂波夫妇诽谤,原审法官裁定3人胜诉。陈茂波夫妇原获上诉庭裁定上诉成功,惟终审法院于今年4月推翻上诉庭裁决,案件需要重审。

终审法院原下令原告人卢冠中、卢亮臻及卢光汉向陈茂波夫妇支付部份讼费,遭原告人反对。终审法院今早再颁下裁决,维持原有讼费命令。终审法院法官同意被告人所指,就结果而言本案并无「赢家」,因此法庭不作任何讼费命令,惟陈茂波夫妇的确就本案部份议题上诉成功,因此原告人需承担该部份的讼费。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