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被虐】林林生母判囚15年3个月 父囚4年6个月 官斥冷血凶残无悔意

2018-06-29 14:16

被告王荣汶(右)、凌耀忠(左)。卢江球摄
被告王荣汶(右)、凌耀忠(左)。卢江球摄

7岁女童林林于2015年4月至7月间,被母亲虐待至瘦骨嶙峋,满身伤痕。她被送院时一度停止呼吸和心跳,最终她脑部永久受损,如今已俨如植物人。警方调查期间,林林的父母又分别作假证供。林林的父母经审讯后,被裁定1项疏忽照顾儿童罪及2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法官今早在高等法院宣读50多页的判词,他坦言本案骇人听闻,林林母亲以极度凶残的手法,持续而有系统地虐待林林。林林面对的是最严重的身体和精神虐待,她已无未来可言,因她被拒绝生存。法官最终判母亲监禁15年3个月,包括虐儿判9年半、两项妨碍司法公正分判3年半及5年9个月,3罪部分分期执行。另父亲被判监禁4年6个月。

法官薛伟成宣判时,直斥42岁首被告王荣汶冷血凶残,她任由林林受尽痛苦,东窗事发后以连串谎话瞒骗社工、医护人员和警察,甚至在证人自辩时仍在说谎,完全漠视法纪。即使被判罪名成立,她仍坚持无虐待林林,显示她毫无悔意。次被告凌耀忠见到林林明显病重,却配合首被告向警方提假证供,以避免警方调查,却罔顾林林的福祉,显示他只顾自己,他必须为林林受苦负责。

薛伟成又认为,疏忽照顾儿童罪的最高10年监禁刑罚,不足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他认为相关刑期需要检讨。薛伟成又要求律政司再调查次被告是否于本案中,涉及其他虐待儿童的罪行。

王荣汶早前被裁定疏忽照顾儿童罪和2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凌耀忠则被裁定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控方早前引述明爱医院医生指,林林的脑神经永久受损,加上她严重残疾,她的寿命或不超过20岁,即使是普通感冒也足以夺去她的性命。

代表王荣汶的大律师梁振强早前求情指,王并非刻意使林林挨饿,只是王疏忽照顾,王亦无虐打林林至遍体鳞伤。代表凌耀忠的大律师James McGowan则指,凌一直受精神问题困扰,加上性格孤僻,受不住王的压力下向警方提假证供。

审讯期间,一名女陪审员看过林林的伤势后激动落泪,并致函法官要求提供心理辅导。该名女陪审员今早现身法庭,在公众席上旁听判刑。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0:03
更新时间:14:16

主审法官薛伟成。资料图片
主审法官薛伟成。资料图片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