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被虐】官指刑期最高囚10年不足反映案件严重性 促律政司检讨

2018-06-29 13:18

薛伟成认为,疏忽照顾儿童罪的最高10年监禁刑罚,不足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资料图片/卢江球摄
薛伟成认为,疏忽照顾儿童罪的最高10年监禁刑罚,不足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资料图片/卢江球摄

中年妇人与其第二任丈夫虐待两人的7岁女儿「林林」,导致她瘦骨嶙峋,脑部永久受损,如今已俨如植物人。医疗报告指,林林的寿命将较常人短得多,像林林一样的病人,一般不会活超过20岁,小至普通感冒也足以致命。林林的父母经审讯后,被裁定1项疏忽照顾儿童罪及2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法官今早在高等法院宣读50多页的判词,并判林林母亲监禁15年3个月,父亲则被判囚4年6个月。
法官薛伟成认为,疏忽照顾儿童罪的最高10年监禁刑罚,不足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他认为相关刑期需要检讨。薛伟成又要求律政司再调查次被告是否于本案中,涉及其他虐待儿童的罪行。
薛伟成宣判时,直斥42岁首被告王荣汶冷血凶残,她任由林林受尽痛苦,东窗事发后以连串谎话瞒骗社工、医护人员和警察,甚至在证人自辩时仍在说谎,完全漠视法纪。即使被判罪名成立,她仍坚持无虐待林林,显示她毫无悔意。次被告凌耀忠见到林林明显病重,却配合首被告向警方提假证供,以避免警方调查,却罔顾林林的福祉,显示他只顾自己,他必须为林林受苦负责。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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