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涉藐视法庭案押后裁决 法官质疑是否持相机可无视禁制令

2018-06-25 16:08

萧云龙(左)的一方则表示萧手持相机,并没有举起横额等,遭法官陈庆伟(右)质疑是否可视禁制令如无物。资料图片
萧云龙(左)的一方则表示萧手持相机,并没有举起横额等,遭法官陈庆伟(右)质疑是否可视禁制令如无物。资料图片

2014年占领运动中,多名人士于旺角占领区清场期间,涉嫌未按法庭临时禁令离开而被警方拘捕,并遭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视法庭,其中5名答辩人否认罪责及继续抗辩,案件今于高院完成结案陈词,并将押后裁决。

5名答辩人分别为萧云龙、文伙安、翁耀声、陈柏陶及刘铁民,被指于2014年11月25日在旺角亚皆老街阻碍警方及执达主任清场,涉嫌违反法庭禁令。律政司一方指答辩人干犯刑事藐视法庭,其行为与涉及弥敦道清场的刑事藐视法庭案件相似,并经呼吁后未有离开及阻碍清场。

然而,当中萧云龙的一方则表示,萧并没有作岀任何藐视法庭的行为及违反禁制令,他当日配备专业工具为事件纪录及拍照,而在整段涉案时间,萧也是手持相机,并没有举起横额等。法官陈庆伟随即质疑,是否有人拿著手机或持专业相机站于繁忙的马路上,便可视禁制令如无物,辩方解释这须考虑涉事人士的意图。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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