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劈价诱报游学团骗财 女东主判社服令赔6.9万元

2018-06-22 15:09

被告徐纪丽被判处1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需赔偿6.9万元予4名家长。
资料图片
被告徐纪丽被判处1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需赔偿6.9万元予4名家长。 资料图片

教育中心女东主涉嫌透过WhatsApp传发广告,声称能以优惠价报名参加韩国游学团,吸引多人报名,惟东主收取款项后,该游学团却未能成行。涉案东主的行为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事后被控一项作出饵诱式广告宣传的营业行为罪,涉案女东主承认一项作出构成利诱式广告宣传的营业行为罪,今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1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需赔偿6.9万元予4名家长。

本案为海关首次以作出构成饵诱式广告宣传的营业行为罪向不良经营者作出检控。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不良营商手法调查组)指挥官刘玉龙今在庭外表示欢迎判决,相信能起阻吓作用。

案情指,被告徐纪丽于2016年底经WhatsApp发岀广告,称以推广价6500元提供一个由去年1月29日至2月4日前往韩国的游学团「2017新春环宇森海队亲子游学团(韩国)」,其后4人付款,被告亦发岀正式收据。于去年1月,东瀛游举行茶会告知涉案4人仍未有收到被告付款,故及后通知取消游学团。被告随后表示会退款予涉案家庭及东瀛游,但遭退票。

东瀛游曾向被告发岀报价单,每位成人的费用为17715元,儿童则是16095元,而被告有于报价单上签署确认。被告亦在去年初向东瀛游支付订金,但支票被拒绝兑现。至本年2月,被告仍未退还予涉案家庭逾6.9万元。于警诫下,被告指称她将全部涉款用以购买急救用品、文具、礼品以及印务上。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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