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蜜瓜假冒北海道 商人认违商品例共罚$6000

2018-03-26 16:51

50岁商人涉嫌于今年1月期间管有及供应共180个报称为「北海道」及「日本蜜瓜」,但原产地为中国大陆的蜜瓜,总值4500元,分别以15元及25元的售价出售,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认4项控罪,各被判罚款1500元,共被判罚款6000元。

被告自行求情时称「我本身唔系谋取暴利,我只系想促销,希望法官轻判」。严舜仪署理主任裁判官则指「卖得平都系咁话,咁人地卖正货点呀」,「自己做生意都知要老实啦」。

案情指海关于1月24日接获线报,遂展开调查,亲自到场购买2个蜜瓜,而当时由被告聘用的售货员不能证明其水果的原产地。被告知道其销售的蜜瓜原产地为中国大陆,为了提升销售量才应用虚假商品说明。

50岁被告麦首忠被控于2018年1月23日至24日在深水埗大南街及桂林街一售卖生果的店铺内,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管有65个并供应115个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北海道」及「日本蜜瓜」的蜜瓜。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500万及监禁5年。

法庭记者:刘晓曦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