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气机滴水食环「五宗罪」 被踢爆天气转凉不入屋调查
2018-04-17 11:57
申诉署踢爆食环署在接获有关冷气机滴水的投诉后,该署当区的环境衞生办事处(「环衞办」)须派员到场视察,但竟然一旦天气转凉,该署便不进入有关单位进行冷气机测试,个案不了了。
其中一个案,食环接获投诉后证实有单位冷气机滴水,于是向单位业主发出「妨扰事故通知」,但及后下层单位指滴水问题持续,职员4次上门均无人应门。职员又指,在事涉大厦地下,未有见到单位甲的冷气机滴水,而九月和十月的平均气温分别仍为,摄氏27.9度及26.8度,该办相信一般住户是依然会使用冷气机的,因而断定单位甲已把冷气机修理妥当,于是没有向法庭申请「入屋令」。
申诉署斥责非单一事件,而且做法不稳妥,更有天气转凉,该署便不进入有关单位进行冷气机测试的情况,结果翌年夏季来临,该冷气机便会重现滴水问题。
另一宗罪发现食环「测试5分钟草率断定没滴水」,曾有个案职员观察冷气机运作约5分钟,未有发现滴水。因此,该办断定该两部冷气机均没有滴水问题。但经申诉署要求,再派员机测试约30至40分钟,结果是发现有滴水。食环署解释未有就冷气机测试应持续多久订定标准,因为每宗冷气机滴水个案的情况不同。
第三宗罪是「清晨滴水,大部分巡查却是在其他时段」。有投诉人指出,早上6时45分路经大厦,发现该大厦面向行人路的单位之冷气机滴水,结果职员办到事涉大厦巡查的19次中,只有4次在清晨、其馀3次在傍晚,以及共12次在上午稍后或在下午进行,形容投诉人已明确指出冷气机滴水情况是在清晨时分出现,但巡查却在其他时段,费时失事,徒劳无功。
第四宗罪是「没有按照工作指引跟进」,有个案是职员发出「预约通知」,没有按照工作指引作
出进一步跟进,没有再到访有关单位,或向法庭申请「入屋令」,只是重复从外围观察该些单位。
最后一宗罪是「没有妥善记录视察所得」,有职员调查个案9,但其中4次无记录,申诉署直指管理层对此亦好像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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