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事务委员会立成 重点对象14岁以下儿童

2018-05-31 15:20

政府今日宣布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担任副主席;并同时宣布委任21名非官方委员和9名当然委员。他们的任期为两年,由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儿童事务委员会将于明日开始运作,对象涵盖18岁以下的儿童,而会以14岁或以下儿童的事务为工作重点。

行政长官在2017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计画于2018年年中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汇聚相关政策局╱部门和关注儿童权益的团体,聚焦处理儿童在成长中面对的问题。为此,政府在2017年成立一个由行政长官主持的筹备委员会,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公众参与活动,以广泛徵询公众(包括儿童)就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根据筹备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的初期工作计画可考虑涵盖下列议题:

儿童的教育需要(包括协助有特殊学习需要及处理学生缺课的问题)、少数族裔儿童的措施(包括以学习中文为第二语言)、儿童的健康发展(包括其医疗需要及精神健康)、保护儿童(包括免受暴力/疏忽照顾、幼儿及小学生的社工服务)、整合儿童数据的安排等。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儿童成长及发展工作是本届政府的施政重点之一。儿童事务委员会将会是一个常设、以行动为主导,并主动回应诉求的高层次委员会;透过制定政策以及协调和跟进措施的落实,推动有利儿童的工作。委员会会聆听儿童的意见,亦会透过在网站及向传媒发放资料等安排增加透明度。

儿童事务委员会的首次会议将于6月举行,委员会的组成名单如下:

主席:政务司司长

副主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非官方委员:欧阳伟康、黛雅、郑煦乔、郑佩慧、周伟忠、锺丽金、何志权、叶柏强、甘秀云、李敬恩、雷张慎佳、马夏逦、吴堃廉、潘淑娴、苏淑贤、谭紫茵、曾洁雯、黄梓谦、王晓莉、王见好、黄贵有。

当然委员:教育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社会福利署署长、卫生署署长、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家庭议会主席、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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