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议员苏嘉豪罚款4万 未达启动DQ门槛

2018-05-29 18:59

澳门立法议员苏嘉豪,被判「非法集会和示威罪」成立,罚款40800澳门元,未达到澳门立法会启动取消资格的门槛。法官指,考虑苏嘉豪初犯、无暴力,时间不长,认为判罚金已经足够。

苏嘉豪原被控「加重违令罪」,在宣判前表示,若被判监会上诉,若只罚款则会与律师研究后再决定。

根据澳门立法会章程,若议员被判监刑期多于30天,立法会要在全体会议进行表决,是否取消被判刑议员的资格。由于苏嘉豪未有被判监,所以不需启动有关程序。

苏嘉豪及案发时为新澳门学社理事长的郑明轩涉嫌于2016年5月在游行后,在行政长官官邸外集会,没按警方指示离开,2人原被控触犯加重违令罪。郑明轩同样被改判非法集会及示威罪成,罚款2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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